?組織機構:
主辦單位:上海市第四屆市民運動會組委會、上海市開發(fā)區(qū)協會
承辦單位:上海市社會體育管理中心(上海市體育競賽管理中心)、上海國龍體育文化發(fā)展有限公司
冠名商: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
?比賽信息:
比賽時間:2024年10月27日8:30
比賽地點:享水上運動中心(上海市浦東新區(qū)申迪西路1000號P1停車場內)
?參加辦法:
1.比賽設男女混合組,每隊限報 16 人,其中領隊 1 人、教練員 1 人,運動員 14 名(包括劃手 10 人、舵手 1 人、鼓手 1 人、替補隊員 2 人,10 名劃手中必須有 2 名女運動員)。
2.運動員資格
② 各參賽隊的運動員是在職企業(yè)職工,要求必須身體健康,適宜參加該項比賽。
③ 參賽運動員年齡為 18 周歲—45 周歲,能在沒有輔助救生設備的情況下著衣游泳 200 米以上。
④ 每位運動員只能代表一支隊伍參賽。
⑤ 參賽運動員必須身體健康,適宜參加龍舟項目。各代表隊報名時須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,報到時統一簽訂免責聲明。運動員必須自己確保自身身體健康,凡是有重大疾病史,曾患有心血管系統、呼吸系統等疾病的運動員不允許參賽,若隱瞞病情,在比賽期間發(fā)生運動員意外傷害事故,由參賽單位自行負責。
?競賽辦法:
1.本次比賽一律采用坐姿劃行。
2.比賽采用預、決賽方式決定最終名次。
3.比賽計時采用電子計時方式,人工計時作為備用方案。
4.預賽分組在領隊會上抽簽決定,三支隊伍為一個小組,預賽采用兩輪比賽,以兩輪比賽的累計時間排定各隊預賽名次,用時少者名次列前。預賽前十二名進入半決賽階段,半決賽分為 4個小組,進行一次性比賽,按成績進行排名,用時少者名次列前。半決賽第四、五、六名進入決賽第一小組,半決賽第一、二、三名進入決賽第二小組,進行一次性決賽,按成績進行排名,用時少者名次列前,決出最終名次。
5.執(zhí)行國家體育總局審定的《龍舟競賽規(guī)則》。
6.比賽中所用龍舟、鼓、劃槳、舵槳、救生衣由賽事執(zhí)行單位提供。自備劃槳須符合國家體育總局審定的《龍舟競賽規(guī)則》規(guī)定。
?錄取名次及獎勵:
各項目錄取前 8 名獎勵,各設一等獎 1 名、二等獎 1 名、三等獎 1 名,優(yōu)秀獎 5 名
?仲裁:
由主辦單位選派,執(zhí)行國家體育總局頒發(fā)的《仲裁委員會條例》
報名、訓練及報道:
(一)報名
各參賽單位于2024年10月25日前將申報名單通過微信公眾號報名通道提交
(二)訓練
由賽事執(zhí)行單位選派教練員為各參賽隊伍開展賽前訓練。
1.訓練地點:夢享水上運動中心(上海市浦東新區(qū)申迪西路1000號P1停車場內)
2.?訓練時間:2024 年10月
3.?聯系人:梁總 13120551666
各參賽隊報到時須提供:200—300 字代表隊簡介、運動員保險單。
?比賽要求:
1.參賽選手在訓練與比賽中必須穿著救生衣。
2.在比賽開始之前,各參賽隊應對比賽所需的各種器械進行檢查,比賽開始后如出現器械損壞影響比賽成績或導致比賽不能完成,其后果由該參賽隊自行承擔。
3.各參賽隊必須服從組委會和裁判員的安排及要求,如不服從裁判的合理決定或故意滋事者,組委會將取消其比賽資格。
4.各參賽隊如有異議,必須由該隊領隊在比賽結束后 1 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遞交大會組委會仲裁委員會進行申訴。
5.各參賽隊自行購買運動員意外傷害保險,在比賽中出現任何意外傷害事故由參賽隊自行負責。
6.各隊報名時需繳納 2000 元訓練費,用于各隊賽前訓練。
7.各參賽隊在訓練及比賽期間的食宿由各隊自理。
?服裝與隊旗:
1.各參賽隊全隊服裝樣式、顏色必須統一,服裝可向組委會購買。
2.各參賽隊隊旗長 1 米寬 0.5 米,旗上標注“XXX 龍舟隊”字樣,由組委會統一制作。
?運動員參賽準則:
1.運動員在所有場合下,須保持正確的行為規(guī)定;
2.尊重裁判,尊重他人,不得有任何不良行為;
3.不得故意損毀龍舟及其它器材、否則照價賠償;
4.不得糾纏裁判、仲裁和大會工作人員;
5.不得罷賽,如罷賽按相關規(guī)定予以懲罰。
本規(guī)程解釋權屬于組委會,未盡事項,另行通知。
“郵儲銀行杯”第五屆上海市開發(fā)區(qū)運動會組委會
2024年9月